去年五月開始,為提升道路安全,到監理站報考小型車駕照者,除了筆試及場內考試之外,還要加考道路駕駛考驗,及格才能取得證照。而繼去年五月的規定後,公路總局進一步調整一致相關場考與道路駕駛之扣分標準,並於今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而其中有19項扣分都是32分,表示只要一關沒過就出局。
公路總局指出,場考及道路駕駛考驗一致性之扣分標準,交通部已於106年4月核定,但當時考量各駕訓機構及考驗單位實施仍需熟悉適應,因此採漸進式調整實施。此外,大型車扣分項目及標準亦配合調整實施,以加強場內技術考驗,藉由考驗引導培養良好駕駛習慣。 而隨著汽車駕照新制路考實施上路近一個月,高雄區監理所也統計首週考生最常見的扣分項目,前三名分別是第一名的「轉彎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第二名「行駛中車輪壓實線或擦撞車輛、安全島、損壞設施」,以及第三名「上、下車開車門前未留意側後方有無人車通過(下車應以2段式開門)」。 高雄區監理所表示,轄區監理單位含23家民營駕訓班自2月1日起新制上路以來,應考考生總人數約643人,統計至今考生最常見的扣分項目第1名為「轉彎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考生常會因緊張只注意不要壓到管線設施而忽略了打方向燈這項更重要的駕駛習慣,雖然只是小動作,但由於這項考驗科目在本月起改為扣32分,也因而成了扣分殺手項目之首,提醒應考民眾要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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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跟同學強調,打方向燈是給其他來車看的,而不是裝飾用的,而且必須〝提早〞打,讓方向燈閃一段時間,讓其他來車注意到你要轉彎了,而非跟轉方向盤同步。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二條: 第四項: 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第五項: 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 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當教練也是挺辛苦的,在車上必須時時刻刻專注,一分神就會....有意外狀況發生。 有時候教練脾氣差也不能全怪教練...教練也是為你/妳的生命安全著想!! 要道路駕駛了....希望你們能專心開車,該背的要背^.^ |